北上買餸必須知入境香港限制物品:肉、蛋、雞等攜帶可能違法 海關禁帶物品一覽
北上買餸/深圳買餸熱潮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但提提大家其實有好多物品唔帶得!輕則罰款、重則監禁,不要因為一時想慳少少錢反而得不償失!特別是肉類、海鮮、煙酒等常見的物品,一定要留意攜帶量或者是否能帶,以下都有幾種物品分享。
海關官方禁運資訊:https://www.customs.gov.hk/s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passenger-clearance/index.html
攜帶雞、肉、蛋等過關恐違法
有網友都分享近期在蓮塘口岸帶生肉過關被罰款HKD$2000,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帶禁運食物過關。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攜帶以下食物入境而沒有相關衞生證明書及/或衞生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最高可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肉類熟食可帶但不能是瀕危物種。禁運的食物包括:
- 野味
- 肉類
- 家禽
- 蛋類
蔬菜、水果獲豁免
內地的蔬果價廉物美,香港不少蔬菜都是由內地進口,雖然香港對進口的動植物都有所監管(例如蘭花不可帶過關),但供作食用的水果和蔬菜可獲法例豁免,不受此限制。
免稅煙酒限制(只限自用)
譬如攜帶超出逾豁免數量的煙酒入境就需要向海關申報,年滿18歲的旅客可攜帶的免稅酒類及煙草數量如下:
- 酒類:1升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烈酒(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豁免)
煙草: - 19支香煙
- 或1支雪茄,如多於1支雪茄,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
- 或25克其他製成煙草
大量現金須作書面申報
香港法例都要求管有總值高於12萬港元的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的抵港旅客需要向海關人員作出書面申報,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的例子包括:
- 旅行支票
- 不記名支票
- 承付票
- 不記名債券等
以上內容參考:香港財經時報